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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5 稿件来源: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机关各处室:
   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镇政办发〔2018〕66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创新管理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结合我局监管职能职责实际,现对我市体育行业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18年7月5日至31日完成(具体时间自定)
二、抽查事项
(一)公共体育设施监管;
  (二)体育经营活动监管;
  (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监管;
(四)公共体育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监管。
三、抽查平台
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落实职责分工,充实并合理调配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
(二)落实工作责任。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情况和年度抽查计划,确定检查事项、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发布检查公告、组织实施检查和公布检查结果,严格规范按时实施随机检查。
(三)加强统筹协调。处室间要加强协同配合,积极与办公室对接,统一运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实施抽查,依托平台实施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单随机抽取、检查表格打印、检查结果回填、检查计划和结果公示,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促检查。由办公室牵头,对机关处室贯彻落实抽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落实不力、工作不实的在绩效考核中予以通报扣分。

附件:
1.市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2.市体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www.365777.com
                            2018年7月5日

 

 

 


附件1:

 

市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4号)和《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镇政办发〔2018〕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应当以依法行政为原则,坚持依法监管、坚持公正高效、坚持公开同名、坚持协同推进,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部署和要求,依托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执法效能,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激发市场活力。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计划任务
维护处室年度抽查计划及计划下的任务,一个计划下可添加多个任务,确定计划抽查市场主体总数,录入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抽查计划任务。
(二)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
根据市体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本处室监管工作实际情况和年度抽查计划,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导入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可以根据模板,导入部门的检查对象名单;可以通过全省的大数据库进行筛选查找属于部门监管的检查对象;也可以根据为其发放许可证的和提供关键词的自动建立属于部门监管的检查对象;各处室也可创建自己处室的监管主体子库。
(三)维护检查人员名录库
各处室确认并维护平台检查人员名录库,针对不同情况做不同维护:对于调离岗位、退休、离职的人员,支持移出操作;对于人员调休、请假等临时性无法执行检查工作的,启用挂起功能;对于录入或导入的信息有误的,支持修改基本信息。
三、抽查步骤
(一)选择任务。选择需要开展双随机工作的任务。
(二)随机抽取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确定待检查的检查对象(导入/载入/选择子库)、待检查的执法检查人员。设置抽查条件,通过随机摇号方式,从而确定检查对和执法检查人员。
(三)匹配。根据抽查条件抽出的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将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进行配对,将结果显示在匹配结果栏中,并支持打印,任务设定完毕后执法检查人员可打印检查表并实施检查。
(四)实施检查。打印检查表、抽查结果录入、检查结果维护。支持执法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进行反馈,可以对检查结果进行修改维护。对一个市场主体,2人检查,只需一个执法人员登录系统录入检查结果即可。
(五)查询统计。下发任务完成后,可通过查询统计模块查看下发任务完成情况,可查看任务执行情况,也可直接查看检查结果。
抽查计划任务、随机匹配结果和录入检查结果会通过平台即时向社会公开。
四、现场检查流程
(一)行政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严格依照抽查事项清单进行检查。
(二)检查过程中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做好相应检查证据留存工作。
(三)根据相关规定对受检对象的检查结果进行告知,如有存在不符合规范的,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涉及行政处罚,需启动相应的系列程序。
(四)行政处罚内容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市体育局网站上公布,并后台登记失信记录。
(五)完成行政处罚后录入检查结果,整理全部文档,形成汇总案卷,进行编号归档。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监管小组成员要高度重视,确保双随机抽选公平、公正、公开、有效。
(二)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洁执法,文明执法。
(三)检查中所有相关文书、材料应做好当场填写和查后整理工作,以便留档备查。
(四)统一运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实施抽查,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附件

市体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依据市体育局承担的行政处罚事项和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主体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1

公共体育设施

市体育局

群体处

是否按照规定的最低时限对公众开放;是否公示其服务项目、开放时间等事项;是否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开展与公共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是否将公共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报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现场检查

2

体育经营活动

市体育局 竞技处

是否有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场所;是否有符合规定标准的体育器材和设施;是否有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需要配备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应当配备必要的体育专业技术人员,并取得体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公益性的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场所和设施,未经批准不得用于经营活动。

现场检查

3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

市体育局 经济处

经营活动是否经过体育行政部门的审批;相关体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具有达到规定数量的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现场检查

4

公共体育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市体育局 办公室

公共体育场所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公共体育场所不得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公共体育场所应确定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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